“秘制调料”含罂粟籽 店主一审被判一年有期徒刑专栏
餐饮界报道:2016年3月2日,温州鹿城区法院庭审火锅底料放入违规成份的火锅店店主。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
据了解,该火锅店位于温州鹿城区仰义街道,名为“宏达火锅店”。因其火锅底料味道特别,吸引消费者多次上门消费,在附近一带颇有些名气。不料,2015年12月,警方接到举报到在这家火锅店内突击检查,现场查获“头痛粉”和罂粟壳。且火锅店现场带走的汤料的检测报告显示,确实有“头痛粉”和罂粟壳的成分。于是,店主莫某被告上法院。
火锅店店主莫某表示,曾听业内“行家”说,在火锅汤底加一些“头痛粉”,可以起到调味的作用。于是,他去药店买了一种学名叫“阿咖酚散”的头疼药,放在火锅里面,“一般一锅放两包,也就一两块钱的成本”。后来,又听朋友说,在火锅汤里放点罂粟壳,可以使汤味道鲜美,“这种东西,市场上不好买,不过有熟人介绍能买到,价格不贵,一般一斤也就两三百块钱,一次放几片就够了”。于是,莫某就把头痛粉和罂粟壳都放进汤里。
之后,莫某发现,加了这些东西后,火锅店的好评不断,回头客也很多,生意越来越好了。然而经群众举报,民警到火锅店突击检查,现场发现“头痛粉”、罂粟籽及罂粟壳等非食品原料。而且,检测确认,厨房里正熬着的汤料和客人正吃的火锅汤底里,都有头痛粉和罂粟壳的成分。
检察官指出,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莫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必须严厉惩治。
原创声明:本文作者eddy,属餐饮界(微信ID:canyinj)原创,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.canyinj.com,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!
1.餐饮界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餐饮界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"来源:餐饮界"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餐饮界或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餐饮界编辑修改或补充。